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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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

詳細介紹:

「買賣」所有權移轉登記(至轄區地政事務收件)需附文件:
1.土地登記申請書(地政事務所免費提供)
2.買賣契約書正副本各一份(地政事務所提供亦可至上列網站下載,)
3.身分證影印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(買受人及出賣人)
4.印鑑證明一份(出賣人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)

5.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正本
6.土地增值稅、建物契稅 (免) 繳款書收據(並至稅務局查註無欠繳地價稅、工程受益費及房屋稅)
7.贈與稅繳(免)納證明書及影印本(二親等以內需檢附)
8.不動產如為國宅,尚需檢附國宅移轉同意書。(向苗栗縣政府都市發展局國民住宅發展處申請)
9.其他由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。

子女如未成年,還需父母親當法定代理人。

並切結確為未成年子女之利益處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