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糾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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遺產糾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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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託協議
信託有二類,其一為遺囑信託是指委託人以立遺囑的方式,把指定範圍的遺產,透過遺囑執行人於申報、繳交遺產稅後交付遺囑信託,再依信託契約的約定,為委託人指定之繼承人、受遺贈人管理遺產,至信託存續期間屆滿為止,確保遺產可依委託人生前的規劃來運用。

另一則為生前信託契約之訂立,如分年贈與,節省贈與稅,在父母握有信託財產控制權下,為子女預留教育創業經費或提前分產之目標。上開信託制度,若未設有保障制度,常使被繼承人晚年生活不安定,若欲提前分配財產,應由法律專業人士介入,以免發生糾紛。

任何規劃涉及當事人財產及當事人的情感面等等問題,當事人 有時就沒辦法客觀的去看待事情,事情可能就會一再的拖延,本來是時間充裕可以事先安排可以達成節稅及避免法律糾紛之方式。

律師可以幫您與父母親溝通,避免二代之間因為缺乏溝通,讓財產傳承的問題變得更為複雜,甚至造成家庭成員的紛爭,如果能夠事先做好安排,相信很多事情都可以得到妥善的安排,後代子女也不致於因此而有紛爭對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