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生前替子投保千萬壽險 被補課百萬遺產稅
2023-10-17【父生前替子投保千萬壽險 被補課百萬遺產稅】
工商時報 傅沁怡
納稅義務人申報遺產稅時,常漏報被繼承人生前為他人投保的人壽保險
,進而被裁處罰鍰。
財政部提醒,「遺產稅金融遺產參考清單」載有被繼承人為他人投保之
保險項目,及死亡日保單價值準備金,有需求之納稅義務人可多加參考,
以免漏報遭處罰。
台北國稅局表示,要保人對於其投保之保單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保單
價值準備金或解約金之權利,及得以保險契約向保險公司申請保單借款,並
得指定或變更保險受益人等權利,該保單對要保人而言具有財產價值。當要保人
死亡時,其為他人投保之保單,因被保險人仍生存,尚未發生保險事故,亦無實
際理賠,惟應按被繼承人(即要保人)死亡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,計入遺產總額,
申報遺產稅。
舉例說明,甲君(要保人)生前為子乙君(被保險人)投保人壽保險,
甲君於112年7月31日死亡時保單價值準備金1,000萬元,納稅義務人乙君誤以為
上開保單價值準備金免徵遺產稅而漏未申報,經該局查獲補徵甲君遺產稅100萬元
,並處所漏稅額2倍以下罰鍰。
資料來源: 文章出處 / 中時新聞網 網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