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稅局債權人如何查調債務人查財產及所得資料
2023-03-17國稅局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
債權人為了處理債務及避免債務人脫產,有知悉債務人財產狀況的必要,必先知道財產狀況,才能評估該怎麼走下一步,
不過現在個人資料保護意識高漲,國稅局不會隨隨便便就提供債務人的所得及財產資料,那債權人要怎麼查得債務人的這些資料呢?
🌷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:
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規定:「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、所得、營業、納稅等資料,
除對下列人員及機關外,應絕對保守秘密:八、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。」
所以債權人必需取得以下文件之一,才能向國稅局申請債務人的所得和財產資料:
- 1.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(不得上訴案件、准許假執行之判決則不需確定證明書)。
- 2.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。
- 3.民事債權憑證。
- 4.本票裁定。
- 5.假扣押、假處分裁定。
- 6.法院和解筆錄、調解筆錄。
- 7.公所調解會調解書。
- 8.得強制執行之公證書。
- 9.訴訟費用額之裁定及確定證明書。
- 10.仲裁人判斷書及法院發給之准許執行裁定書(當事人如書面約定仲裁判斷無須法院裁定即可執行者,
- 不需提出法院准許執行裁定書)。
- 11.其他依法律之規定,得為強制執行之名義。
🌸國稅局申請債務人財產資料流程:
債權人需準備以下資料,就近至任何一個國稅局的稽徵處現場申請,可當日取得資料:
- 1.本人申請的話,本人身分證正本。(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話,本人身分證影本、委託書、受任人身分證正本)
- 2.上開執行名義之一,正本及影本各一份。
- 3.填具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(連結如下)。
- 4.新臺幣500元。(最近一年度所得資料、財產資料各250元)
資料來源: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
https://www.ntbsa.gov.tw/multiplehtml/9d75290b85594435bb80123ef32de9dd
債權人查調債務人課稅資料申請書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main/etw212w/detail/7624448905017984153
國稅局 委託書
https://www.ntbsa.gov.tw/multiplehtml/380aa5974c0041969d07d61a4f55110a