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屋遭侵入縱火,殃及鄰屋,需賠償鄰人損失嗎 ?

2022-03-31

空屋遭侵入縱火,殃及鄰屋,需賠償鄰人損失嗎 ?

老李有一空屋閒置多年,遭侵入偷竊未果而被縱火,鄰居房屋遭殃及毀損,鄰居提告老李請求賠償,老李不認為合理。

ANS:

老李對該閒置空屋設置或保管有欠缺,即隱藏損害鄰居之危險,老李未善盡必要注意維護安全,避免損害之發生,此為建築物或工作物所有人應盡之社會安全義務,若有違反致生損害,自應依民法第191條第1項本文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。(最高法院105年台上字第2320號判決)。

除非老李可證明其對於該閒置空屋之設置或保管無欠缺,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,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所導致者,始得免負賠償責任,(民法第191條第1項但書定有明文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