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爸爸白手起家,一輩子勤奮,最放心不下的,
就是陪他走過三十幾年風雨的太太。 2022年秋天,他被診斷出癌症。
雖然積極治療,但心裡明白,時間或許不多了。
某天,他把20張台積電股票贈與給太太:「這些留給妳,
萬一我先走,妳也能安心過生活。」
很多人都說:「夫妻贈與免稅,沒問題啦!」他也相信了。沒想到,
2024年初病情惡化,林爸爸還是走了。
幾個月後,國稅局的稅單送到家裡。那一刻,林太太才明白——
這份體貼,最後變成一筆160萬的遺產稅。
送20張台積電,只想讓她安心過日子,卻多繳160萬遺產稅?
原來,死亡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,仍要併入遺產課稅。
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15條:被繼承人在死亡前2年內贈與的財產,
視為遺產,不論是否贈與配偶,都須併計,並依過世當日的市價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