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率差四倍!自住地價稅減免 別錯過申請時間
2024-09-25







5要件分別是:
1、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。
2、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。
3、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用。
4、都市土地面積300平方公尺(90.75坪)內 :
非都市土地面積700平方公尺(211.75坪)內。
5、土地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限申請1處。
財政部賦稅署表示,今(113)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,適用特別稅率
(例如:自用住宅用地、工業用地等)或符合土地稅減免申請減免者
(例如:騎樓走廊用地等),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
(即9月22日前,適逢假日順延至同年月23日)提出申請,今年地價稅才能適用,
逾期申請者,自明(114)年開始適用。
財政部賦稅署進一步說明,已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適用特別稅率或
減免地價稅者,如適用特別稅率或減免之原因未變更,免重新申請,如適用
特別稅率或減免之原因或事實已消滅(例如:原自用住宅用地出租或供營業
使用等),應即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
恢復徵稅,未申報而有減少稅額者,除追補應納稅額外,將處短匿稅額3倍
以下罰鍰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