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土計畫上路前爭議多 農地申請更正編定應把握這日期之前申辦
2024-09-12






國土計畫明年四月底即將上路,但仍有一些縣市尚未提報國土
功能分區圖草案,也出現不同意見。內政部強調,地方政府仍可以
視轄內土地使用需求,提出具體計畫「隨時啟動」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
變更作業,重申變更用地只能等5年1次的通盤檢討,是不實訊息。
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,呼籲地方政府依法辦理,讓國土計畫得以上路,
據以推動後續的工作。
內政部表示,各縣市政府考量在地環境條件、土地利用現況、地方特性、
民眾生活需求及願景等,進行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。並再次說明地方政府
現行劃設內容有需要調整者,也能在符合國土計畫原則下,重新啟動檢視及
調整作業。
台南市府地政局長陳淑美則指出,民國63年區域計畫法發布實施後,
南市於民國65年6月1日公告完成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類別編定,當時規定
的作業方式,是按照土地的主要使用現況來編定,所以有些土地雖部分已作住家使用,
但仍可能會因土地主要作農業使用而被編定為農牧用地,所以民眾如有於非都市土地
公告編定前或實施區域計畫建築管理前的合法房屋,可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
更正編定,就舊有合法住宅的範圍分割後,再就該部分更正為建築用地。
農地上現存民國65年6月1日以前之舊有住宅,擁有既存實施建管前或
公告編定前的合法房屋,符合條件即可持相關證明文件,向轄區地政事務所
申請更正編定。若農地為「田」地目且為1-12等則者,則該農地上的
舊有建物就必須在62年12月24日之前存在。
新化地政所強調,現行申請更正編定的法源將於114年4月30日屆期失效,
在申辦過程中,需由各業務主管機關會勘審查事項,若有補正,
則需要更長的作業時間。因而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提出明確建議期限,
請符合資格者於114年1月31日前申請,以期能於114年4月30日前更正完。
